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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和推进“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拓宽毕业生就业岗位,促进我校毕业生留赣就业,更好服务江西区域经济发展。6月22日,由党委书记晏斌带队,赴共青城和永修县开展 “访企拓岗促就业”校企对接活动,副院长刘玉清,党委(院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等陪同走访。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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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项目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1】59 号)有关要求,我院2022年与以下中职学校开展开展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工作。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学制为5 年,前 3 年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自第 4 学年起开始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请有意向报考的学生自行与中职学校联系。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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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每年经过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300元,分三个档次: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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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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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计划建设单位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创办于1964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人,是一所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商务部共建、专门培养外语外贸类专业人才的公办高等院校。先后被确定为首批江西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全国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首批江西省高职高专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首批江西省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示范校等。2019年学院办学实力再上新的台阶,被确定为。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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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2年统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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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的要求,我院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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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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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防控工作要求,来校招聘人员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或持有医院出具的不能接种证明,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色,14天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其中,江西省外人员进校,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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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谢广大用人单位多年来对学校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促进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沟通交流平台,学校于2021年10月30日举办2022届毕业生秋季双选会暨留赣就业招聘会,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