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正在录入中...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07-0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07-0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07-22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08-07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07-13
-
为保障残疾考生利益,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20〕94号)总体框架下,单列面向听力残疾、视力残疾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康复治疗学本科计划,实行单独命题、单独录取。
07-13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4431)第三条学校英文名称:ZhejiangVocationalCollegeofSp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