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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关于调整2022年学费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精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范围按照《福建省定价目录》规定执行,《福建省定价目录》规定外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确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提高办学质量,我校决定参照福建省同类民办本科高校的收费标准,调整2022年学费收费标准,即每个专业在原收费标注基础上上调5000元。学生住宿费不变,调整后的学费收费标准已经报备给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及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收费标准的公示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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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后方能注册。2020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原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执行,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编制的招生计划本中公布的为准。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及其他原因终学业的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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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其他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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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1年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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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10年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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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