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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2021年本科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gd012 2021-06-09
757

为保证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以下简称“3+证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人数

备注

护理学

本科

四年

60

全省招生

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招办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我校指定为护理、化学或生物技术基础之一)或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中医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非上述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中的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考生需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体检,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报考办法

(一)填报志愿

报考我校“3+证书”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其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总分须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须在“3+证书”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志愿填报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广东省招办通知。

(二)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报名

报考我校“3+证书”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学校职业技能测试。

1.报名

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的同时,请务必于4月13日前提交《中职学生报考护理学本科职业技能测试申请表》(附件1)至我校邮箱,报名参加韶关学院2021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可登录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韶关学院医学院校园网,下载《中职学生报考护理学本科职业技能测试申请表》(附件1),以电子版方式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内容(应确认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提供不实信息的责任和后果,签名处留空,待报到现场签名确认),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应符合要求,否则不予受理)。以“考生姓名+报考护理职业技能测试”命名,用电子邮件附件方式直接发到指定电子邮箱(sgumczjk@163.com)报名。

考生参加测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1寸彩色照片1张;

(2)《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准考证》;

(3)《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

(4)《在校生证明》(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证(往届毕业生);

(5)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含护理、化学、生物技术基础其中之一)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含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注:以上(2)、(3)、(4)、(5)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原件,考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其中《在校生证明》见附件2。

2.测试人数及名单确认

韶关学院医学院根据学生报名参加测试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名单,以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排名成绩占5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相加,择优方式,按照不超过录取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测试人数和名单。

确定参加测试名单将于4月14日在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韶关学院医学院校园网公布。

3.缴费

缴费标准及方式:参照专业技术测试课程证书考试收费标准(粤价函〔2003〕12号和粤价函〔2003〕63号)执行,每人175元。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1)缴费时间

4月14日-4月15日

(2)缴费方式 

关注“韶关学院医学院”公众号→招生缴费→报名缴费→校外缴费入口→填写个人信息→“缴费项目”选择“护理职业技能测试费(本科层次)”→提交订单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职业技能测试考试。 

四、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目和时间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4月17日,其中理论测试为8:30-9:00,操作技能测试为9:30-17:30;

(二)考试地点:韶关学院医学院(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08号);

(三)职业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规则等详见《2021年韶关学院“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护理学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大纲》(附件3);

(四)学校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公示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五)考生报名测试,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实施,详见附件4。

五、录取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确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批次和录取原则

我校“3+证书考试招生”为本科批次。符合我校“中职升本科”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的前提下,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按照5:4:1的权重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满分450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科目成绩和证书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全省统考文化成绩总分×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百分制)×4.5×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级对应成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级A、B、C、D、E分别折算为45、40、35、30、25计分,取得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折算为45计分。

六、监督管理

(一)护理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在韶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韶关学院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考生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3天,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四)韶关学院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七、其它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1年本科层次招收中职毕业生录取工作。

(二)本简章由韶关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韶关学院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广东省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地址:韶关学院医学院英东科教楼(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08号,邮编5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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