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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被誉为中国有色行业经济管理人才的“摇篮”。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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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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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嘉兴学院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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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3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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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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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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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联招〔2022〕2号)的要求,为做好嘉兴学院2022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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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肇始于1914年,此后百年间数易校址,相继在宁波鄞县、杭州建德办学,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被誉为中国有色行业培养经济管理人才的“摇篮”。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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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招生简章
本科,临床医学(五年制)。本专业选考科目为“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需选考方可报考)”。要求高考总分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嘉兴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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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