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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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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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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计划

zj044 2018-01-16
400

学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提前招生总计划为310名。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对象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建筑设计

普高生(文、理科)

25

三年

7500元/年

建筑设计(中美合作)

普高生(文、理科)

25

三年

15000元/年

工艺美术类

2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普高生(文、理科)

20

三年

6600元/年

工艺美术类

1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建筑类

45

三年

6600元/年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建筑类

45

三年

6600元/年

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

普高生(文、理科)

40

三年

60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城管)

计算机类

40

三年

6600元/年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
(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联合办学)

普高生(文、理科)

20

三年

6000元/年

电子电工类

20

   (二)报考条件

  1、面向浙江省生源,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毕业生;

  2、考生可以报考不超过5所提前招生的高职院校;

  3、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我院提前招生专业中的1个专业志愿。

  四、招生程序与录取规则

  (一)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报名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院提前招生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16日20:00前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注册报名。

  2、网上缴费

  报名考生于2016年4月17日—2016年4月20日登陆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zjjy.net)进行缴费,已网络报名而不按时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提前招生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提前招生报名资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3、现场确认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地址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内。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经高中学校盖章);

  (2)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中职生不必提供);

  (4)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职业技能成绩(仅中职生提供);

  (5)加盖毕业学校印章的体检表复印件1份;

  (6)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考试选拔

  我院提前招生的考试选拔由基本依据和综合测评两部分组成。普高考生的基本依据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职考生的基本依据参考考生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学院对基本依据成绩不再组织考试;综合测评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普通高中考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考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

  (1)成绩计算

  选拔成绩(600分)=基本依据(300分)+综合测评(300分),其中建筑类的综合测评分为文化素质测试(280分)和技能竞赛计分(20分)两部分。

  (2)基本依据

  普通文理科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作为基本依据,报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专业的考生参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外语、地理、物理、信息技术六门成绩;报考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的考生参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政治、信息技术六门成绩。基本依据满分分值300分,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50分,B等计40分,C等计30分,P等计20分,其他不计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院予以认可。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我院才予以认可。

  中职考生以考生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基本依据,满分300分。

  (2)综合测评

  报考建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评主要测试科目为美术基础,考试内容为Ⅰ.素描Ⅱ.建筑风景速写;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300分,其中素描测试满分分值180分,建筑风景速写测试满分分值为120分;评分标准:Ⅰ.画面构图完整36分、造型结构准确72分、画面整体协调36分、刻画深入36分;Ⅱ.布局合理24分、主题突出48分、艺术表现48分。

  报考文秘(建筑文秘与档案管理)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试科目为技能考试和面试,测试满分分值300分。1)技能考试满分分值12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为作文写作;2)面试满分分值180分,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7-12人组成一小组,每小组测试时间30分钟。

  报考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智慧园区管理)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综合测评科目为技能考试和面试,测试满分分值300分。1)技能考试满分分值150分。测试时间60分钟,测试内容为高中物理电工;2)面试满分分值150分,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7-12人组成一小组,每小组测试时间30分钟。

  工艺美术类、计算机类、电子电工类中职考生的综合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30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00分。建筑类中职考生的综合测试分为文化素质测试和技能竞赛计分。文化素质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英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测试满分分值280分,语文90分、数学100分、外语90分;考试按照2016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考大纲要求命制试题。技能竞赛计分是指建筑类中职学生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工程造价、建筑CAD、建筑装饰技能等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的,额外计20分;个人二等奖的,计15分;个人三等奖的,计8分;获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工程测量、建筑设备安装与调试等中职院校技能比赛团体一等奖的,计20分;团体二等奖的,计15分;团体三等奖的,计8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计分。上述计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计分须在学院纪检部门、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处共同在场集体确认。

  (3)查询与复核

  学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折算后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进入系统查询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可以提出核分申请,核分申请以书面形式传真学院招生与就业处。学院将以书面传真件为准进行核分,申请核分的考生请注明准考证、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核分结果将在招生网上公布。

  5、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

  学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以1:1.2的录取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后百分之二十的考生作为备录取考生名单。

  6、录取名单公示和网上确认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将经学院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在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则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报考筑设计、建筑设计(中美合作)、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的考生无色盲。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据普高生(文、理科)和中职生两类对象按计划录取。普高生源的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不低于180分,报考建筑设计(中美合作)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不低于150分;中职生源的拟录取考生和备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报考建筑设计(中美合作)的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不低于150分。

  5、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文理科考生按综合测评、数学、物理(政治)、英语、语文、地理(历史)、信息技术排序,中职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6、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若专业报考人数低于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0%,则按照报考该专业人数的50%录取;

  8、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9、录取工作在2016年5月上旬前完成。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

  10、凡被我院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详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具有高考体检资格的医院自行体检(一般为县级以上)。

  2、复检:学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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