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经教育部批准,当年我校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区)招生指南公布为准。 第九条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元/人•学年(六人间)。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
用户名不存在
密码输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