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
(1)在广东省,学校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2)在广东省以外的生源省(区、市),学校普通文科类、理科类的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一批次【高考改革试点的生源省(区、市)的录取批次按照生源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艺术类的录取批次按生源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生的录取批次按教育部及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
(4)录取批次如有调整,以各生源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表中来源计划仅供参考,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请以属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