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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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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医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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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gd140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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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条 学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

第四条 五年一贯制招生代码:888002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安乐东路1号;邮政编码:5254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类型、专业及人数

第十四条 本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形式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学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计划招录护理专业130人,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第六章 全省统考报名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加院校网上审核后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需先在2021年3月16-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定文化课考试地点,经学校网上审核后,于2021年3月22-23日进行网上确认。“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

补充报名流程(强调材料上传特别是随迁子女材料上传审核、疫情防控内容、未确认报名不予安排考试等内容。)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2021年4月10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第十八条 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高职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我校文化课考点设在本校内。

第十九条 其他要求: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选择我校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须于4月9日当天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缴交考试费。选择其他学校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请提前联系考点咨询相关事宜。

第七章 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 考试组织: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当文化课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检索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

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1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招生院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

第八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九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四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十章 新生注册

第二十六条 经本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新生注册时间见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到我校报到,复查资格,办理注册手续。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费:前三年3800元/生·学年,住宿费:前三年500元/生·学年;后两年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

[前三年免费条件:所有农业户籍及县、镇非农户籍学生(注:以户口簿为依据)前三年免交学费,除上述考生外均按正常标准收费。]

第十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审计部

第二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于2021年  3月11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授权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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