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录取工作正常秩序,依据《吉林农业大学本专科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及我校招生录取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纪律:
一、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地方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
二、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录取原则,认真落实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按我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录取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凭证件出入现场,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录取现场。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
四、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共同努力完成录取工作。
五、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请示、汇报和回避制度,遇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
六、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权限,严禁越权操作,除指定录取工作的人员外,未经允许任何人一律不得随意接触、操作录取所用计算机。
七、录取期间,根据录取情况统一安排接待日,解答考生及家长的咨询。所有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八、招生就业处公章、新生录取通知书及其他重要资料、数据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将有关招生录取方面的资料、文档、数据等信息擅自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