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峡高考门户网站——福建高考网

东北石油大学

126743人关注
东北石油大学: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官方微信
公众号
官方企
业微信

东北石油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hl013 2017-12-07
39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校本部(本科)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分校区(高职专科)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校友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也可登录我校招生办主页http://zsb.nepu.edu.cn查询。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高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2016年我校不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规定。
第十七条  东北石油大学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八条  学校2016年录取工作继续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    首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 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则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区、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各省、区、市的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二十一条  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高不做特殊要求。但鉴于部分专业的实际情况,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限制(专业体检受限专业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nepu.edu.cn查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调剂考生。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获得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按乐件顺序录取。首先录取投档考生中各乐件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再录取各乐件专业成绩排名第二的考生,以此类推。若乐件种类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下列乐件顺序依次录取:二胡、琵琶、扬琴、中阮、唢呐、古筝、竹笛、笙(键笙优先)、柳琴、民族打击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小提琴、长笛、单簧管、圆号、长号、小号、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贝司、电吉他、西洋打击乐、萨克斯。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七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一般专业学费标准是4000-6000元/生/学年,体育、艺术类专业最高不超过9000元/生/学年,学费执行标准以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教育厅三部门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国家奖学金、“孙越崎”奖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热门关注:
上一篇:东北石油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下一篇:东北石油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注册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