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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录取原则

hn011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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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专业:英语;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我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进行专业分配时,先分配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专业。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3)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主科成绩在96分及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体育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本科)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须高于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20分(含20分),且男子身高在170cm(含170cm)、女子身高在160cm(含160cm)以上的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在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1.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使用河南省体育类(本科)统考成绩,体育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科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经济学专业、法语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课程)录取原则:与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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