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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学院2015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gx018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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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学院2015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钦州学院位于广西北部湾畔的钦州市。学校始建于1973年,2006年升格为钦州学院。2007年,在广西高校率先开设涉海专业,设立首个海洋学院。2011年5月,广西区政府同意在钦州学院基础上筹建北部湾大学,列为自治区重点推进项目,是广西区政府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6月,成为教育部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高校。2014年8月,成为广西新建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目前,为广西沿海唯一公立本科院校,广西唯一一所获得国家高级海船员培养培训资质和国家一级渔业船员培训机构资质的高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东校区占地面约100亩,西校区约600亩,新校区占地2070亩。设有海洋学院、海运学院、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石油与化工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陶瓷与设计学院、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等18个教学单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本科专业41个,覆盖工、管、文、理、法、农、经、教育、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2000人,其中本科9000多人,外国留学生80多人;有各类成人函授生4600多人。

学校确立“立足北部湾、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办学面向定位,着力打造“地方性、海洋性、国际性”办学特色。

学校积极和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办学,与1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教育合作关系。近年来招收泰国、越南、老挝等国家交流或交换留学生300多人,派送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留学生800多人,选派出国深造教师近20多人次。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钦州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实施“交钥匙”工程筹建北部湾大学,筹措资金约24亿人民币,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目前43万平方米的一期工程正如火如荼建设中,将于2015年7月竣工,完成校园整体搬迁。

学校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5000人,在钦州学院基础上建成北部湾大学。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国家中南、西南地区战略发展,面向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发展需要的、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构建中国西部沿海、沿边区域性高等教育新高地和中国—东盟国际教育合作新高地。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了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三、本科对口中职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计划

人数

学制

学费

(元/年)

对应中职专业

对应技工专业

物流管理

80

4年

4590

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农林牧渔类、交通运输类

财经商贸类、交通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40

4年

4590

石油化工类、

轻纺食品类

化工类、轻工类

电子信息工程

80

4年

4590

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财经商贸类

电工电子类、信息类

物联网工程

50

4年

4590

信息技术类

财经商贸类、信息类

市场营销

50

4年

4590

财经商贸类

商贸服务类

注:1.此表仅列出对应本科招生专业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的专业大类,考生所报考本科专业应与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专业核心课程具有明确的相关性。

2.学费为2014年的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四、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核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申请,由所在中职学校根据桂教高教〔2015〕25号文件要求择优推荐,由校长实名于2015年5月25日前向我校推荐。同时将推荐名单报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一在广西职业教育网、广西八桂职教网(网址:www.ep12.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中职学校将拟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须于2015年5月25日前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2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

3.我校于6月2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并在钦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入学考试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其中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联考的方式,由广西师范大学牵头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招生专业自主设置。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5月25日至5月31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10日8:30—17:00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网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考试”文化联考报名系统,并填报志愿高校(每位考生可填报两所高校)及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同一时间确认)

网上已报名且第一志愿报考钦州学院的考生,本人于6月10日8:30—17:00到广西中医药大学考点(地址: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办理信息确认、缴费、领取准考证等手续。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2015年中职对口招生报名表》1份(网上报名时打印);

②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名考试费:文化联考100元/人,专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二)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及范围: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300分),考试内容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考试内容和范围,考试方式为笔试。

2.考试时间:6月11日上午 8:30—11:30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地址: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专业技能测试

1.各专业测试内容和方式

物流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四个专业采用笔试的方式,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采用“实验操作”的方式。根据学校自身特色及招生专业的培养要求,着重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进行考查。

2.报考物流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市场营销专业的考生按以下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6月11日下午(14:00—17:30)

考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具体考场安排详见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3.报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考生,按以下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操作面试:

面试时间:6月12日下午(14:00—17:30)

面试地点:钦州学院石油与化工学院实验楼(钦州市育才路9号)

4.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

5.若报名志愿参加某专业的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少于20人(含二志愿考生),将视具体情况放弃该专业本年度的招生。

六、成绩查询

1.文化联考成绩查询

2015年6月16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身份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网站证查询本人的成绩。

2.专业技能成绩查询

2015年6月18日后,考生可登录钦州学院招生信息网

七、计分方法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300分

2.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3.考生综合测试总数=文化素质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分

八、职业技能免试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6月5日前将材料原件、《2015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件)及复印件报送我校审核,6月8日前我校将通过审核免技能考试名单公布于我校招生信息网,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联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分数线,将直接列入我校预录取名单并优先录取。

九、录取

1.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试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综合测试情况,确定每个专业的专业技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优先录取符合专业技能测试免试条件且文化知识测试上线的考生。

4.以考生综合测试分数为录取依据,按照报考专业,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参加其它试点高校相同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试,我校将首先认可考生在我校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其次认可在其它试点高校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成绩认可情况如下表:

专业名称

认可其他试点高校的专业名称

物流管理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物流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通信工程

物联网工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网络工程

梧州学院:软件工程

广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市场营销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物流管理

广西师范大学:会计学

5.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校可自主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6.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 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6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管理

为实行对口培养,升入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我校整建制单独编班开展教学。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我校发放本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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