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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2002级校友刘焕东女士出资设立“淑华晋蒙通”奖学金。为做好该奖学金的评审与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17]23号)文件精神及《刘焕东与中北大学设立“淑华晋蒙通”奖学金协议书》内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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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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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征”于一体完备的学生资助保障服务体系,涵盖了国家奖学金、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应征入伍学生资助等几大资助模块,形成了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学校资助为辅助,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全方位资助工作格局。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多项奖学金,激励我校广大学生奋发拼搏、全面发展。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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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过我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以按月报名参加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约400元/月的勤工助学薪酬,改善自己的学习、生活条件,培养学生形成自立自强、热爱劳动的品质。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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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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