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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sc019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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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批准,学校2023年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培养工作。

一、领导机构

内江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招生计划共计190名,学制2年,招生专业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位授

予门类

招生

人数

学费

(元/人﹒年)

1

软件工程

080902

工学

150名

4100

2

土木工程

081001

工学

40名

5500

注:实际学费金额以秋季开学普通本科收费为准。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3.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不包括函授、电大等非全日制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4. 在本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中,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5.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普通高校在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5月15日9:00至5月18日17:00。

2. 报名方式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njtc.edu.cn/)下载并提交相应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njtczsk@163.com),附件上传以“身份证号后六位+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压缩包须包含内容如下:

(1)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并打印签字扫描件。

(2)《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统计表》(EXCEL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者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保存的学历、学位/学籍(应届生)验证报告PDF文件。

(6)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照(JPG格式)。

(7)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JPG格式)。

申请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初审资格,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材料初审及面试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5月19日-5月20日针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线下考核时间及注意事项,线下考核时间:5月24日-5月25日。

线下面试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由招收二级学院分别负责拟定与公布。

公布时间:5月15日之前

公布网址:土木工程专业:http://jzgc.njtc.edu.cn/

软件工程专业:http://jsj.njtc.edu.cn/

(三)成绩公示

线下考核成绩将于6月3日在内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njtc.edu.cn/)进行挂网公示。

(四)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录取考生发给录取通知书。请考生于6月7日在内江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s://zs.njtc.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通知。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保障措施

1.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 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其它

1. 第二学士学位录取考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2. 第二学士学位招收的考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内江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3. 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 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

七、联系方式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本简章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341356、0832-2340613

学校主页:http://www.njtc.edu.cn/

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政编码:641100

内江师范学院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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