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
用户名不存在
密码输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