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9]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为做好全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2019届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困难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申领发放程序
采取个人网上自愿申报方式。
四、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于3月30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
五、初审时间
4月15日至4月19日,学校通过系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以系部为单位,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的申请表(一式3份)。
六、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实施。做好补贴政策的公告和宣传推介工作。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补贴标准、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2、各系部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