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峡高考门户网站——福建高考网

郑州科技学院

81533人关注
郑州科技学院:民办学校 高校类型:理工类
官方微信
公众号
官方企
业微信

郑州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hn052 2021-01-27
391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名对象为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2018年至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在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至9月22日

(二)学生登录郑州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郑州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郑州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一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份;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一份;

4.2020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2018、2019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以上材料要求清晰完整,以“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姓名”统一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材料报备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学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取消初审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截止后,学校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或面试,考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郑州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未接到考试或面试通知的考生即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无考试或面试资格。考试或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根据专业考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在郑州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5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厅、省招办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招生工作办公室。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郑州科技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原件。

2.《郑州科技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学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五)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六)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七)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

六、其它要求

(一)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二)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热门关注: 郑州科技学院 郑州科技学院招生信息
上一篇:郑州科技学院招生信息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注册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