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宁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新疆自治区、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23分;
安徽省、重庆市、福建省、海南省、吉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山西省、四川省、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15分。
书法本科专业:河南省、湖南省、山东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其他省2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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