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对口高职、实践生、高水平专科志愿都是在8月1、2日填报,请及时通知考生,避免漏报。
二、如果艺术、体育考生想兼报普通文理科的专科志愿,只要够文理科最低资格线(210分)就可以填报。但只能填报普通文理专科二批的志愿。(即使够专科一批线,填报了专科一批志愿也不予投档)。
三、本科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专科志愿。
四、注意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的填涂思路。顺序志愿是按“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投档,既在同一条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永远优先于第二志愿,考生在档案排队的时候先按志愿排队,然后在同一志愿学校中再按分数排队。平行志愿是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既在同一分数线上所有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队,排好队后首先对分数最高者的志愿进行逐个分析。例如在我们现行的专科一、二批的二志愿。在这几个志愿段录取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考生的分数,分数最高者排在第一位,考生按分数排好队后,首先看最高分者的志愿,如果平行第一志愿有空缺,就将其档案投入该志愿学校,如果平行第一志愿没有空缺(已经满额),马上看该考生平行第二志愿是否有空缺,如果有就将其档案投入该志愿学校,否则马上看该考生的平行第三志愿,依次类推直至该考生档案被投出或看完该考生的全部平行志愿,而且全部平行志愿都满额。然后转到分数第二高的考生,并从其平行第一志愿开始查找是否有空缺。这种投档方式就要求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一定要注意:平行志愿的填报也要有梯度,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要将自己圈定范围内最喜欢的学校填在平行第一志愿,依次类推,注意要有保底的学校志愿。
五、注意服从调剂志愿的填涂。学校务必确保让考生明确服从志愿的含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明确的表达出自己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切不可稀里糊涂的涂上或不涂。如果调剂志愿方框不涂黑,则视为不服从调剂。
服从调剂志愿分学校内专业服从调剂和批次内学校服从调剂。
要特别注意专科一批院校服从调剂的填涂。建议达到专科一批分数线的考生都填涂批次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六、注意
七、两种经常出现的填卡错误:
1.考生未填报一志愿却报了二志愿。
2.考生在某一批次内没有填涂任何志愿,却填涂了院校服从调剂。
这两种填涂方法都是错误的,必须改正。
八、高职对口考生志愿必须填报自己所报考的专业类别相同的专业
九、艺术类专科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美术类考生(取得全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选报在鲁招生的任何院校的美术类专业。
2.非美术类考生要注意区分三种情况:一是必须进行专科(高职)专业测试的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的非美术类专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这些专业必须是取得该专业的测试合格证的考生才能报考。二是认可本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证的院校。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必须取得该院校本科同类专业合格证。三是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的院校。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必须有一所院校的本科同类专业合格证。
3.艺术类专科增加“美术统考学校服从调剂”。
4.艺术类考生在报考专科志愿时一定要认真查阅院校的《招生简章》,特别要注意学校的录取原则,合格证的认可原则等。
十、关于确认单
1.“确认单”必须由考生本人校对并签字认可,学校应组织学生之间的相互校对,教师可以帮助学生校对,但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本人签字包括家长和老师。填报志愿时考生本人一定要在现场,各学校要向广大考生宣传,让考生明确只有确认单签字以后整个志愿填报的过程才算结束;让考生了解,考生的志愿(包括服从调剂志愿)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形成考生对依法治招的承诺,考生必须为自己的承诺负起依法治招的责任。
2.各报名点和各学校应确保“确认单”的唯一性,即考生本人手中只能有一份确认单,报名点留存的存根必须与考生手中的一致,保证考生手中的确认单、报名点的存根、报名库中的信息三者必须一致!在志愿信息采集的过程中,任何志愿信息的变动,必须收回旧的确认单(包括存根),并重新打印新的确认单、签字确认。
十一、对于达到填报志愿资格线而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考生毕业学校要逐个落实,社会考生由区市招考办负责落实。考生毕业学校应将达到填报志愿资格线而未报志愿的考生按考生考试号(准考证号)的顺序从小到大登记造册,注明原因。社会考生由区市招考办按此办法处理。各中学在考生志愿信息确认时将未填报志愿考生花名册交区市招考办。市招考办志愿信息汇总后将分学校按考试号的顺序提供达到资格线而未填报志愿考生名单,由区市招考办负责核对。
十二、指导志愿填报的材料和途径:①往年的各院校投档情况,在省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可以找到。②学信卡③留意志愿填报期间的报纸。
十三、可能会有新增计划或计划更新,各区(市)招考办注意及时收取邮件,各学校要及时通知考生。注意到青岛市招考办的网站上查询www.qdzk.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