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考核激励,加大教师教学投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改革职称评审制度的意见,制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补充规定,建立基于“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并向教学工作倾斜。明确将教师主持各类教学类项目、获得校级优秀教学质量奖等情况作为晋升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突出对学生评教、同行督导评教结果的刚性要求。坚决执行教授和副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包括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在内的教师积极担任本科生全程导师、参与本科教学,指导创新训练项目、学科竞赛、毕业设计(论文)等,投身教育教学一线。制定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表彰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
畅通发展路径,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定期组织教学沙龙活动,分享教学理念和方法,组织围绕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问题开展系列培训与研究。实施“越崎学者”计划,重点支持“越崎杰出学者”教学科研团队和“越崎青年学者”,着力培育更多教学名师和知名学者,带动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升。积极推动教师“走出去”,鼓励教师赴国内外一流高校访学或去基层一线挂职锻炼。面向40岁以下青年教师,在入职第一年拨付启动经费,此后每年根据上一年的业绩给予滚动支持。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强化师资博士后的业绩考核,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优质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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