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简介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闽教学〔2008〕32号)的精神,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是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本部位于厦门岛东海岸的前埔南路1263号,占地306.64亩。校园依山傍海,环境幽雅,景色宜人。学院现设有人文应用学部、经济管理学部、工程技术学部、开放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培训部等。高职高专共开设26个全日制专业(包括专业方向),远程开放教育本、专科共开设22个专业,成人教育专科共开设 16个专业,各类在校生数达1.4万人,其中成教学生3300余人。
学院具有几十年成人教育的办学历史,先后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中高级应用型人才,并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雄厚的综合办学优势,在交通便捷的斗西路校区设教学点。此外,学院还分别在龙海市、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杏林区和同安区等分设了工作站,形成了覆盖全市和周边地区的成人教育网,有利于学生择地就近入学。
学院拥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教师中具有中、高级职称者占80%以上。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教改与时俱进;学院注重学习支持服务,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院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教学软硬件设施。成教部还实现了硬件资源(实训基地)与校本部高职教育共享,教学资源(网络课件)可望实现与开放教育共享,完全能满足学生学习的要求。
二、学院办学层次、教学形式、学制、地点
1、层次:专科;
2、教学形式:业余、函授;
3、学制:三年;
4、学院成教办学地址:斗西路校区(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170号 ,原厦门职工大学)。
三、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市招委会及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录取时,尊重考生志愿,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
(二)录取方法:
1、按照“志愿清”方式录取新生,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基准成绩高低排队,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高分的考生。
2、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先录取高分考生至该专业满额;余下考生再根据其参考志愿调剂到其他未满额专业,调剂时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录取。
3、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则从参考志愿考生中根据志愿予以调剂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调剂时仍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4、若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均已满额,考生愿意服从调剂的,学校将按“成绩优先”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愿服从调剂的,则予退档。
四、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xmcu.cn查询录取结果。
2、学院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
六、咨询、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92-2229588 0592-5070991
2、网址:http://www.xmcu.cn(点击招生信息)
3、电子邮件:cjb@xmcu.cn
4、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斗西路170号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成教部 邮编:3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