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2008年招生简介
2008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闽教学〔2008〕32号)的精神,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1979年,是我国44所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之一,履行省级电大的管理权限和职能,教学业务直接接受中央电大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厦门电大建校以来,遵循中央电大“利用广播电视网、计算机互联网和通信网相结合的信息传播手段,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和其他层次教育”的宗旨,认真贯彻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多规格、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办学的方针,为厦门经济特区培养了大批各类应用型专门人才,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成人教育教学经验。成人教育专科开设有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计算机信息管理、法律事务、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
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位于厦门岛内东海岸的前埔南路,南邻风光旖旎的环岛路,北接宽阔的莲前大道,东与小金门岛隔海相望,东北面是厦门国际会展中心,校园依山傍海,环境幽雅,景色宜人。
我校成人教育教学点设在斗西路校区,这里地处市中心,交通十分便捷。为了便于学生就近入学,我们还分别在思明区、湖里区、杏林区和同安区等分设了工作站,形成了基本覆盖全市各区的成人教育网。
学校拥有先进的实验设备和教学软硬件设施,拥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教师中具有中、高级职称者占80%以上。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教改与时俱进,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二、学校办学层次、教学形式、学制、地点
1、层次:专科;
2、教学形式:业余、脱产;
3、学制:业余,三年;脱产:计算机信息管理两年,建筑工程技术三年。
4、我校成教办学地址:斗西路校区(厦门市思明区斗西路170号)。
三、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市招委会及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录取时,尊重考生志愿,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原则。
(二)录取方法:
1、按照“志愿清”方式录取新生,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基准成绩高低排队,从高分到低分逐一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高分的考生。
2、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先录取高分考生至该专业满额;余下考生再根据其参考志愿调剂到其他未满额专业,调剂时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予以录取。
3、若某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则从参考志愿考生中根据志愿予以调剂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调剂时仍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4、若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均已满额,考生愿意服从调剂的,学校将按“成绩优先”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愿服从调剂的,则予退档。
五、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录取结果在http://www.xmcu.cn上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查询。
2、我校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及时邮寄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
七、学费标准
根据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规定,我校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680元/生(年),脱产班学费标准为3200元/生(年)。如有变更以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八、毕业待遇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合格,由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经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咨询、通讯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92-2229588 0592-5070991
2、网址:http://www.xmcu.cn(点击招生信息)
3、电子邮件:cjb@xmcu.cn
4、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斗西路170号四楼 成教部 邮编:3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