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一定的音乐基础;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有关普通高校音乐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要求考生已取得本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并在户籍所在省参加我校艺术专业考试,艺术文理兼可报考,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备注:具体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和方向 | 层次 | 计划 | 专业校考省份 |
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研究) | 本科 | 50 | 安徽、江西、湖南、江苏、山东5个省 |
音乐学(特色班) | 本科 | 10 |
(三)外省招生范围、报名和考试时间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和考试地点 |
江苏 | 2月3、4日 | 2月4、5日 |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
江西 | 2月18、19日 | 2月19、20日 | 南昌大学(南昌市南京东路) |
山东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青岛市高招办 |
湖南 | 1月28、29日 | 1月29、30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安徽 | 1月23、24日 | 1月24、25日 | 安徽艺术学校 |
备注:各省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会及时在考点公布
音乐学专业考试
1、音乐学专业考试范围及要求:
(1)面试内容:听音模唱、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作为主项任选一项,演唱或演奏作品二首,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2)笔试内容:基本乐理(考试第二天上午8:30-9:30)
(3)分值分布:听音模唱30%、声乐或器乐70%,满分750分;基本乐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是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卷面满分为100分)
2、音乐学(特色班)考试范围及要求:
(1)初试内容相同
(2)复试要求:初试合格的学生,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到学校参加复试,复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复试时间待定。
3、音乐学专业笔试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笔试时间在考试第二天的上午8:30-9:30;面试时间不固定,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随到随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