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校直通车 > 招生章程 > 深圳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深圳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阳光高考 2013-07-06
考生交流群 +加入
×
福建高考交流群
福建高职分类交流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深圳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9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邮政编码:5180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基本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
    1.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测控技术与仪器7个专业)在广东省列第一批录取;
    2.文科类、其他理科类(除电子信息类的7个专业外)专业在广东省列第二批A类录取;
    3.广东省以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列第一批(重点批)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4.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贫困专项定向、新疆定向及少数民族预科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教育部规定确定;
    5.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录取批次为联招第二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等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提档比例: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0%,视生源情况而定,最高比例不超过105%提档。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提档;
    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的提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深圳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志愿处理办法: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处理。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同等志愿,择优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次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志愿处理办法: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并结合专业要求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服从专业调剂,在相关专业的专业志愿录取完后,有剩余计划的的情况下,可以被择优调剂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或C以上等级。当考生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或D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AB或AB以上,必测科目4C或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等级要求:必测科目为4C或4C以上。
    其他省如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有相应要求,则按当地省级招生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英语、英语(师范)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日语或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相关规定。
    专业志愿实行志愿优先原则。
    1.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学前艺术(师范))、美术类(含艺术设计学院和美术学)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学(声乐演唱)、音乐学(器乐演秦)和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创编)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30%(按四舍五入规则)。
    3.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计划数的40%(按四舍五入规则);同等条件下,外语分数高者优先。
    4.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1)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各单项运动技术和素质测试综合组成。考生在所有单项运动技术和素质的测试中,每一项测试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若某单项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入选拟录取名单;
    (2)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
    (3)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构成,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4)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并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和计划的要求,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同一项目综合排名相同者,先按其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
    (1)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各单项运动技术和素质测试组成,考生在所有单项运动技术和素质的测试中,每一项测试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
    (2)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和要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通过了我校和省级招生办、教育部公示,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
    第二十六条 香港、台湾地区免试招生办法按国家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确定。
    第二十七条 对政策性加分的处理办法: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原始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为准。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体育教育专业裸眼视力低于4.7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不含书费):
    (1)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7000元/学年。
    (2)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表演(影视戏剧、学前艺术)、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声乐演唱)、音乐学(器乐演秦)和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创编)、美术学专业:9000元/学年。
    (3)工商管理(高尔夫管理)专业:12500元/学年。
    (4)其他专业:5500元/学年。
    (5)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全额资助学费。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3.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同上。
    以上收费和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第八章 奖助学金与勤工俭学

    第三十二条 奖助学金与勤工俭学:
    1.奖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2)学校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特等奖5000元/人/年,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3)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捐赠设立。在校、院两级设有好日子奖学金、杨叔子院士奖学金、永亨银行奖学金、慈文新生奖助学金等十多项。其中好日子奖学金每年100万元,奖励100人,每人10000元。
    (4)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为5000元/学年,二等奖4000元/学年,三等奖3000元/学年。
    2.荔园新生特等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高考文化课成绩特别突出的以下新生(不含港澳台及华侨、单考单招、定向、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特殊类考生),每人奖励10万元(按学制逐年平均发放)和新生报到时可在普通类专业中任选专业
    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λ分及以上的新生(λ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λ=(α-β)×γ
    α=该省高考满分
    β=该省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
    γ=0.5(标准分按0.6)(按四舍五入规则)
    3.新生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以下新生(不含荔园新生特等奖学金获得者、港澳台及华侨、单考单招、定向、预科、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特殊类考生),每人1万元(用于缴交学费):
    (1)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λ分及以上的新生(λ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λ=(α-β)×γ
    α=该省高考满分
    β=该省一本最低控制分数线
    γ=0.25(标准分按0.45)(按四舍五入规则)
    (2)同时符合以下二个条件的美术类、音乐类新生:
    ①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最高分。
    ②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音乐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或标准分80分)及以上;如美术类、音乐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批次则超过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线80分(或标准分110分)及以上。
    4.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1)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6000元/人/年。
    (2)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5-26536235
    传真:0755-26534482
    电子邮箱:zsb@sz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z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szu.edu.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第十章 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高职本科

    第三十五条 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高职本科
    办学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十六条 办学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邮政编码:518055
    第三十七条 招生代码:80003
    第三十八条 录取批次:第二批A类录取
    第三十九条 培养方式:高职本科生作为单独培养类别进行管理,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学习和生活,该项目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深圳大学其他学院和专业学习,不能在深圳大学校本部修读学分。
    第四十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高职本科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达到高职本科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高职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十一条 奖助学金等其他未尽事宜以《深圳大学(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招收培养)高职本科生2013年招生简章》为准。关于招生录取政策事宜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学生日常管理相关的教学、学籍等事宜由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深圳大学于2013年3月1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深圳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深圳大学授权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深圳大学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标签:
  • 姓名
  • 所在地
  • 手机
  • 考试类型
  • 高考成绩
  • 《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和考试说明》政策解读
    《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和考试说明》政策解读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和考试说明》。为了让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理解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调整内容,具体解读如下。 一、本次专升本招生考试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我省现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方案实施多年,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招考专业类别与现行本科、专科专业类别不相符,部分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难以满足当前本科院校对高职毕业生的培养要求,也不适应当前高职院校的教学实际。 2022-11-07
  • 《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和考试说明》公布
    《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和考试说明》公布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省教育厅对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进行了调整,并组织编写《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说明》,现予以公布。 自2023年起,我省专升本考试按调整后的《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考类别及考试科目表》执行,《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说明》作为考试招生的命题依据。 2022-11-07
  •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三)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三) 福州考区考生: 根据福州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本次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请尚未重新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即时凭账号、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2022-11-04
  •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二)
    福州考区2022年成人高考有关事项公告(二) 福州考区考生: 2022年成人高考福州考区如期进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务部门对福州考区考生重新编排了考点考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考区考生11月2日23时前打印的准考证作废。 二、请考生凭个人账号、密码,即时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重新打印准考证,考生进考点考场必须持新编的准考证。 三、请考生务必了解考点、考场变化,并充分考虑疫情给交通出行带来的不确定因素,提早规划赴考路线,及时到达新编考点参加考试。 2022-11-04
进入招考公示首页
  • 哈尔滨理工大学专业介绍——人力资源管理
    哈尔滨理工大学专业介绍——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简介:本专业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博士后流动站。本专业 (本科)所在学科成立于1998年,在东北地区高等院校中最早开设此类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通晓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务,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和技巧,具备创新精神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经过学习,学生将获得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等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能够独立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不同职能的方案设计、操作和实施;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2023-10-30
  • 浙江财经大学专业介绍——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人力资源)
    浙江财经大学专业介绍——人力资源管理(数字化人力资源) 浙江财经大学是省内最早开设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高校,历经23年发展和累积,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学术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突出“幸福管理+数字管理+实训沉浸”三大特色,着力创建“理论+”、“校友+”、“企业+”、“技能+”四协同育人平台和“课、练、训、赛”四位一体育人机制;专业教育立足浙江,辐射全国,致力于培养既熟练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实务技能,又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的新时代高层次人力资源管理专门人才。 2023-11-01
  •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3专业介绍——大数据工程技术专业(本科)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3专业介绍——大数据工程技术专业(本科)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3专业介绍——大数据工程技术专业(本科) 2024-01-04
  • 东北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介绍
    东北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介绍 本专业源于东北石油大学1960年首批创建的石油炼制专业,经历石油加工、化学工程等过程的发展,于1999年调整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经过不断的建设,先后获批国家特色专业、黑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及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形成了以石油石化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为主体、以培养学生科技实践能力和锻炼学生创新思维为两翼的石油化工人才培养特色。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获奖等级与数量位列全国前茅,本专业学生就业率与就业满意率均超过92%,深造率超过25%。 2025-02-20
进入专业介绍首页
  • 高考志愿填报本科线下在线报名福州工商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可考公考研
    高考志愿填报本科线下在线报名福州工商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可考公考研 高考放榜后,成绩处于本科线以下的同学可能有些失落,觉得与本科院校无缘。但其实,仍有一些途径和学校可供选择。虽然选择范围相对有限,但只要用心挖掘,合理填报志愿,还是有可能实现本科梦想,或为未来的学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高考成绩在本科线下有哪些院校可供选择。 2025-06-27
  • 如何调节高考失利后的心情?
    如何调节高考失利后的心情? 高考失利或许会让我们感到不自信、失落、沮丧。然而我们要明白高考失利不等于失败,既然高考失利已成事实,无法改变,那我们能做的就是接受现实,调整好自己。 2023-07-20
  • 如果高考结束没有考上大学怎么办?
    如果高考结束没有考上大学怎么办? 随着高考录取结果的揭晓,对于那些未能如愿以偿的考生来说,这一结果可能带来了不小的心理冲击。但请记住,这并不是你们追梦之旅的终点,而是另一段探索旅程的起点。今天,就跟随小编的视角,一同探讨在高考未被大学录取的情况下,如何重新定位自己,规划未来的路径。 2024-10-11
  • 高考补录未果考生可以采取什么策略?
    高考补录未果考生可以采取什么策略? 专科补录阶段已接近尾声,众多院校已陆续公布了补录学生的名单。学生可以通过补录招生网站或各校官网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对于那些在补录时选择了热门专业而未能成功的同学,他们仍有几条路径可以选择。 2024-11-18
进入招生章程首页
  • 2025福建高考地理真题
    2025福建高考地理真题 2025年福建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举行,福建高考地理采用的是福建卷。同学们可以持续关注福建高考平台,我们会在考后第一时间公布考试真题与答案,以便考生们第一时间掌握自己的考试情况,为后续升学规划和志愿填报提供 2025-05-12
  • 2025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课标I卷)
    2025福建高考英语真题(新课标I卷) 2025年福建高考英语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英语采用的是新课标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6-10
  • 2025福建高考语文真题(新课标I卷)
    2025福建高考语文真题(新课标I卷) 2025年福建高考语文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语文采用的是新课标I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6-11
  • 2025福建高考物理真题
    2025福建高考物理真题 2025年福建高考物理已顺利结束,福建高考物理采用的是福建卷,考试真题与答案已经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查阅真题和答案,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为接下来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做好准备。更多高考资讯、高校最新政策、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志愿填报等信息,请关注福建高考网。 2025-06-12
进入高考真题首页
  •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文史、理工类降分录取政策 本科批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 2020-07-24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视频解读高考平行志愿政策 出分日临近,如何填报志愿学生和家长纠结的问题。我省已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多年,但对于初次接触志愿填报的人而言,这一模式仍是比较陌生的,一不小心就会造成“高分低就”甚至落榜的遗憾。今天小编为大 2020-07-14
  •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宁德师范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要求】(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二)外语成绩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 2019-06-05
  • 龙岩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龙岩学院2019年高考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考生要求专业体检受限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 2019-06-05
进入高考政策首页
进入录取查询首页
进入就业情况首页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