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审核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对于完成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以及整体的报名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于2020年6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结果。
2.我校将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及各省份入选考生人数,确定在各省份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办法
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1.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须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我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安排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对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3.对于2020年高考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4.我校将在录取时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填报的专业志愿等情况安排专业。
5.对于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
6.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一周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根据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要求按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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