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充分发挥学校文理基础学科、教育科学以及学科综合的优势,在已有近三十年国家理科基地和国家文科基地人才培养经验,以及十年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人才培养经验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北京师范大学强基计划”)。该计划以“为国选才育才”为宗旨,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其成为德才兼备、志向远大、兴趣浓厚、基础扎实、能力突出、勇于创新的拔尖学生,为其将来成为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哲学社会科学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强烈专业兴趣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专业组别 | 招生专业 | 高考科类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
文科组 | 历史学 | 文史 | 历史或地理 |
哲学 | 文史 | 不限 | |
理科组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 | 物理 |
物理学 | 理工 | 物理 | |
化学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
生物科学 | 理工 | 物理或化学 |
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报考,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情况,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四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强基计划招生省份及计划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省份招收强基计划学生120人,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