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华东师范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 (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考生可破格入围我校强基计划考核名单:全国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即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理科学科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科类要求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组 | 招生专业 | 2020年新高考改革录取省份 选考科目要求 |
其他省份高考科类要求 | 招生计划 |
理科组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 | 理科 | 20 |
物理学 | 物理 | 理科 | 20 | |
生物科学 | 物理 | 理科 | 20 | |
文科组 | 哲学 | 不限 | 文科 | 15 |
汉语言文学 (古文字学方向) |
不限 | 文科 | 15 |
招生省份为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其中天津、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只招理科组,福建、湖北只招文科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填报该专业组内招生专业,文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两个专业,理科专业组可填报一至三个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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