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养方案
1.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不能转换专业。对强基计划班学生第一学年学习情况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成绩靠后的学生分流至同专业普通班,同专业普通班成绩靠前的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报名、综合测评,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形成动态进出机制。
2.鼓励通过考核优秀的基础学科拔尖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探索采用“本-硕-博”衔接培养和管理模式。
3.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编班,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管理模式。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学校各级科研平台均面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接触科研前沿,为学生攀登学术高峰搭建平台。
4.设立“强基计划”专项基金,加大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的实践实习、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方面的经费投入。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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