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成立由招生、培养等部门专家和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工作组,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审核。
2、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名单将于6月底经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审核,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高考填报志愿时,获得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应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本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对于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浙江、山东、海南三个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报考时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华北电力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和我校对于各专业的体检要求进行报考,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章程有关规定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录取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八、监督机制
1、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开。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18号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由有关省级招生**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3、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选拔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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