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录取办法
1、东南大学将组织专家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6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山东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含)。上述三省考生还需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江苏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理科物理或文科历史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
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五、其他
1、东南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进行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重要日程
2020年即时起至5月25日,“筑梦计划”招生报名。
2020年6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0年7月10日左右,公布“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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