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入选资格考生名单:6月30日前
(2)录取考生名单:8月31日前
2、学校公示网址: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程序进行择优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学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九、联系方式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未尽事宜按照江南大学202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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