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监督制约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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