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方式
2020年5月9日-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填报志愿”栏选择报名类型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填写完毕后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再扫描(或照相)上传。考生务必确保上传的申请材料完整清晰,否则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
2020年6月20日前,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管理部门完成考生资格初审;2020年6月底前,我校完成考生资格初审。我校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按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和公示,经各级审核通过和公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我校资格审核合格考生。
五、录取办法
1.填报志愿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必须在生源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服从专业调剂,以增加录取机会。未按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考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2.高考录取
(1)对于高考志愿符合要求、高考体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高考成绩总分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10分的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我校按照高考实考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和专业志愿由先至后顺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为考生安排录取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及同分录取原则以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为准。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高考志愿填报不符合要求、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高考成绩总分未达到规定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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