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集群)
2020年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通过审核的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分省高校专项计划数,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
鉴于我校实际办学情况,校本部与威海校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统一组织、统一报名、分别认定、分别录取”的原则,校区之间不能调剂,优惠政策不能互认。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集群)
校区 |
招生专业(集群) |
校本部 |
工科试验班(资源环境与新材料化工)、工科试验班(智慧人居环境与智能交通) |
威海校区 |
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科试验班(环境与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试验班 |
高校专项计划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均招收理科考生,在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我校各招生专业(集群)包含的具体专业方向及在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请参考专业介绍,如各招生专业(集群)名称和包含的专业发生变化,以我校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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