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方式
在报名考生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前提下,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申请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出成绩评定。在此基础上,学校结合专家对考生的评定成绩和各省(区、市)报名生源情况,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原则上确定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6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应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学校“励学成才计划”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政策加分)。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含政策加分)。
3.对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高考实考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4.江苏省入选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含)以上。
5.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院(部)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学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含)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报考和获得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附则
1.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志愿填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