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认定
为方便农村考生顺利报考,减轻考生负担,学校将根据学生报名材料严格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合格名单,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合格名单经审核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备案公示,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合格名单。
五、录取程序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仅面向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认定的考生。上述考生须在2020年高考后在各生源省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填报黑龙江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相应专业,录取时在生源所在省一批次省控线上投档,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黑龙江大学监察处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
七、招生咨询方式
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黑龙江大学招生信息网址
(一)本简章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本简章经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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