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
(二)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
(三)因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2),冬季项目在1月11日12:00前,其他项目在3月11日12:00前将表格交给所报名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
(四)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进行处理。
(五)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检测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处罚。
(六)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本简章由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我校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八、学费标准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9年标准,2020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九、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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