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送录取运动员条件
具体见《武汉体育学院2020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七、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与体育专项成绩最低控制线,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
3.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体育专项成绩高者排名列前。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5.足球项目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录取;田径项目根据小项特点分类录取;篮球、足球、排球、举重、网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项目分别按男女录取;其它项目按男女混合录取。
6.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在武汉体育学院校本部录取结束后,从填报服从调剂到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的考生中录取。
7.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其他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9000元/学年(2020年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3.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九、特别声明
武汉体育学院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复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武汉体育学院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武汉体育学院招生相关的诈骗及违法活动。请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直接打电话咨询或通过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十、联系方式
官方企业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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