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政策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生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划定。对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生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划定。
在文化成绩、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计算综合分,即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再录取二志愿。
拟录取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要求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联系方式
九、其他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预交学费5300元/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本简章内容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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