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
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
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2.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8 日至 5 月 10 日,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育总局另行通知。
(二)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
上 午 | 下 午 | ||
时间 | |||
9:00¾10:30 | 14:00¾15:30 | ||
4 月 18 日 | 语 文 | 数 学 | |
4 月 19 日 | 政 治 | 英 语 | |
2.考生 4 月 10 日 12:00 后登陆“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3.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 4 月 18、19 日参加文化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 3:7 比例进行综合评
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在文化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和
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评价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经分项目统一调配
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
(二)如考生综合分相同,则按体育专项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如考生体育专项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三)对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 30 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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