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按各项目计划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若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十、本招生简章由嘉应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对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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