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规则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60分。
2.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在文化和专项成绩都达到录取资格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分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如项目计划第一志愿未录满,且第二志愿无生源,剩余计划将根据学校高水平队伍建设情况作出调整。
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后,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5.录取结果信息在“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进行公示。
6.对于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达到免试条件的运动员,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录取。
八、违规处理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九、注意事项
1.如因身体原因入学后不能正常参加训练和学习,谢绝报考。
2.所有考生必须提前办理好本人意外伤害保险。
3.上述内容如有变动,以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若国家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4.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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