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公布2011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及名额,全国共有16所外国语中学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可推荐总数为2480人。
按照教育部规定,2011年保送生政策依照2010年政策执行,包括省级优秀学生在内的8类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保送资格。教育部规定,高校2011年保送生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应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各类保送生应接受招生高校的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经省级招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高考。
以下考生可获保送资格: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仅可向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符合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2011年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及名额
外国语中学 推荐限额
天津外国语学校 115
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170
太原外国语学校 160
长春外国语学校 165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 170
南京外国语学校 195
杭州外国语学校 140
厦门外国语学校 155
南昌外国语学校 135
济南外国语学校 220
郑州外国语学校 190
武汉外国语学校 145
广外附设外语学校 90
深圳外国语学校 185
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 (重庆外国语学校) 125
成都外国语学校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