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廊坊师范学院
学校本部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西校区地址:河北省固安县城东
廊坊师范学院北京东方研修学院教学基地地址:廊坊东方大学城【社会体育(高尔夫方向)教学地点】。
二、学校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招生范围:2010年我院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陕西、宁夏、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新疆二十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及人数见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