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录取通知书寄发程序
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安全、准确、快速地送到考生手中,教育部对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寄递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会在高校同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3天内,将录取考生名册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有关高校。学校再根据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然后由邮政部门通过特快专递,按照考生报名时确定的通讯地址投递。考生从查询到录取信息到接到录取通知书,大概需一周左右。
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超出省级招办(在广西,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下同)核准的录取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高校录取通知书必须采用给据邮件寄递方式,不得以平信方式寄递。
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投给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指定收件人,不得转投。严禁积压、捎转或随意退回。确实因故无法投递需退回的,收件人所在地邮局应与有关高校取得联系,防止错投、漏投、丢失、延误等问题发生。严禁高校、邮政部门在录取通知书邮件内夹寄商业广告,严禁收取录取通知书邮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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