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我省今年城乡低保家庭保教费补助体系将更完备。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助学体系,涵盖了幼儿园到大学。具体的资助政策如下:
幼儿园:今年开始,我省开始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政策,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3.56万名入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保教费补助。
小学和初中:农村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年每生300元。如果是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其中小学生补助600元,初中学生补助900元。同时,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高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低保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200元。
中职:对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1500元。今年秋季起,对中职一年级学生全部免收学费,对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费。
大学:有奖学金、助学金等。特困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一般贫困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
“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同一学年同一人“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
高校生还可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学生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另外,高校还有学校设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
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从义务教育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行“三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年每生1500元。
少数民族教育:对在民族中学和民族班就读的少数民族初、高中学生除享受相应教育阶段所有资助政策外,另实行“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制度。初中生助学金每生每年补助6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