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委托专业机构调查教育满意度
调查结果直接用于教育督导评估
本报讯(记者 李伦娥)日前,湖南省多个市州和59个区县的党政“一把手”,都收到一份所在区县的“2012年湖南公众教育满意度民意调查报告”。这份详细调查各区县群众对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收费以及教育环境满意度的报告,出自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报告委托人是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当地“两项督导评估”结论。
在教育督导评估中,委托权威专业的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指标,这是湖南省2011年推出的一项改革创新举措。
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雷桂平告诉记者,从2005年开始,湖南开始进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考核“两项督导评估”,到2009年,完成对全省125个县市区的评估。2010年启动了第二轮评估。“但是此前的评估,评估者多是听汇报看现场进课堂召开座谈会等,感觉科学性不够,专业化程度也不高,因此我们一直在寻找客观的方法,多听听群众的真实看法和评价。”雷桂平说。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进入了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视野,这个调查队拥有遍布全省各地的调查网络和专业化调查队伍,可以准确、快速、灵活、高效地进行全方位抽样调查。经过反复沟通、多方准备,2011年3月,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调查总队组织专业人员,揣着精心设计的调查问卷,对当年接受评估的23个区县,随机抽取样本进行入户调查。
调查结果出来后,湖南省副省长郭开朗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情况分析会,将分县调查报告寄送各县党政“一把手”,并要求他们拿出整改方案,同时将调查数据进行二次分析,供评价参考。
于是,今年的公众教育满意度民意调查,涉及区县扩大到59个,入户调查居民5760户,其中农村居民占63.26%。调查内容涉及教育重视程度、教育质量、教育过程、教育公平、教育收费和教育环境六大内容17个题目,包括“您认为本县小学(或初中)之间的差距是否明显”、“您对当前的教育工作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