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保障房优先配租配售
《意见》要求: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须给予优先安排。
【措施】
住建部副部长郭允冲昨天向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求,优先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伤残人员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限价房配售领域,采用评分排序法的地方,应对见义勇为行为给予额外加分;采用排队摇号法的地方,应该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单独排队。廉租房保障中,应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实物配租。符合配售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可优先购买、优先选房。
就业 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
《意见》要求: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只要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优先纳入就业援助,予以重点支持。
【措施】
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称,各地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扶持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就业。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有就业意愿的见义勇为人员。
【案例】
见义勇为导致事故 个体户遭索赔
2011年5月,广东吴川市个体户凌华坤,见义勇为开车追堵抢路人金项链的疑犯,一名疑犯被撞重伤不治身亡,还撞到路人和路边车辆。与凌华坤同车的妻儿也受伤,汽车需要大修。因这次见义勇为,凌华坤获得5万多元奖金和捐款,然而,除了支付妻儿的医药费外,还要赔偿给被撞的路人和路边车主,最后倒贴4万多元,还一度陷入被劫匪家属起诉蓄意杀人的窘境。此案后被定性为交通事故,凌华坤由于见义勇为而倒贴的4万元,将在保险公司的理赔款中得到补偿。
背景
保护见义勇为立法17载无果
从1995年首次立法研讨会算起,我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条例》历经17载,至今仍未出台。
多年来,我国一直在国家层面没有针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专门法规政策。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介绍,涉及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散见于《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不同的法规中。公民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如果不符合上述政策,则无法享受相应待遇。比如,农民、学生等无单位人员见义勇为死亡,不能被追认为烈士的,也很难视同工伤来支付补助金。
而且各地对“见义勇为”的认定差别很大,造成了同一种见义勇为行为在不同省市所受到待遇不一致的情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邢捷曾举例:比如保安跟犯罪嫌疑人搏斗受伤,在广东可认定为见义勇为,但在四川却不能。因为广东的定性是“法定职责以外实施的行为”;四川是“履行特定义务以外的行为”。此外,邢捷介绍,不同部门来认定见义勇为行为,也有不同做法;赔偿标准也不一,有的十万元有的仅三五万。
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昨日解读称,这是国家层面首次颁布针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专门政策。《意见》首次统一了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的抚恤及补助标准。同时,对于异地见义勇为人员,《意见》要求事发地有义务告知户籍所在地政府,避免待遇落实出现空白。
7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郭玉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目前,《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有望明年报至国务院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估计最快后年可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