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5日专电(记者徐海涛)“国际”“欧美”“双语”“艺术”……针对本地一些民办学校起名中的“不着调”与“贪大求洋”,合肥市日前出台政策对“名过其实”的校名“说不”。
明明师资与生源都来自于国内,却起名“国际学校”;明明没有专业外教,只是放放录音、教几首外语儿歌,却名叫“双语幼儿园”。一些民办学校的“名过其实”不仅夸大了实情,还往往成为高收费、乱收费的由头。
日前出台的《合肥市民办学校名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及其简称,学前教育机构名称中不得使用“双语”“艺术”“双艺”“特色”等字样。
合肥市允许民办学校使用具有历史纪念意义、体现本地文化底蕴的文字作为字号,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也不能使用有损国家及公共利益,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文字。
根据合肥的新规定,新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当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名称核准,依法设立后对校名享有专用权。对于已核准使用的不适当的民办学校名称,教育主管部门有权督促纠正。